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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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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-截止1月15日

 

  近期,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,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。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,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,要求集中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,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,核实论文撤稿原因,严惩学术不端行为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。

  一、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

  请各学院(研究院)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,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、本人署名的学术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,核实撤稿原因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严肃处理。

 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(附件1),如实填写撤稿原因以及撤稿论文的相关信息,并提交佐证材料。请各学院(研究院)高度重视,对于自查认为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,需提交作者情况说明、学院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盖章;对于自查认为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,由论文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学院(研究院)牵头调查处理。按照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)和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〔2022〕221号)要求,在完成行政调查、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调查处理报告(格式参考附件2),并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(附件3)。调查处理应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、申诉等权益,调查和处理结果等应由涉事作者签字确认。

  二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

  为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,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、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,引导科技评价工作突出创新能力、质量、实效、贡献,对低水平、低质量论文予以限制,学校已经建立预警期刊名单,自2023年起,对 Hindawi,MDPI,Frontiers等出版社所辖期刊发表的论文不再纳入项目执行绩效认定。请各学院(研究院)主动梳理本单位涉及的撤稿论文情况,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,并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。

  三、报送要求

  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被撤稿论文的梳理自查工作。

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(附件1)需学院(研究院)盖章上报。无撤稿的请做零上报。

存在撤稿,自查认为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,需提交作者情况说明、单位调查核实后,单位领导签署意见,并盖章。

  如自查过程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,则还需提交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的调查处理报告(附件2)以及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(附件3)及相关附件纸质版(一式2份)。

  电子版材料请发到guantianyi01@zjut.edu.cn。

  纸质材料请交到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221办公室

  联系人:关天一 88320142  18358196541

2024年1月8日


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.xlsx

论文调查模板.docx

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xlsx.xlsx